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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

賢內助 (三)


轉移資產

有錢有權的中國男人,一般都不願意跟老婆分享。但是凡事總有例外,有時男人會主動把資產轉到老婆的名下,動機是避債。

有些做生意的男人,明知公司遲早資不抵債,將會被債權人入稟清盤,而自己由於為生意提供了私人擔保 (Personal Guarantee),將會破產,於是早一兩年就開始部署,陸續把名下的資產轉到老婆名下,然後跟老婆離婚。

辦妥離婚手續之後,老婆通常會帶著孩子到海外生活一段時間,全面退出丈夫的生活圈子,避開一眾親朋戚友以及生意夥伴。今時今日,不少生意人都把孩子往海外送,孩子開學、辦理移民,都是常用的藉口。而這段時間,可長可短,視乎實際需要。

等到債主臨門,要發生的終於發生,公司已經剩下一個空殼,沒有多少資產。男人擺出一副沒有辦法的樣子,教徬徨無助的員工去申請官府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還要教他們報大數騙取公帑)。有些演技好的生意人,更會擺出一副欲哭無淚的樣子,在鏡頭前為半生事業哭喪。

老婆回來了

再過一段日子,有人見到老婆回來了,並且開始創業,打開門做生意。老婆的生意,可能跟「前夫」有關,也可能完全無關。有人見到「夫妻」同行,吃飯購物,有傾有講,跟孩子們在一起。一家人生活如常,彷彿甚麼也沒有發生。

醒目(聰明)的債主找私家偵探跟蹤生意人,發覺他坐的汽車和住的單位,都是由「前妻」或者「前妻」名下的公司持有,又或者是由離岸公司持有,無法追查股東和董事的資料。根據香港的法律,只要「前妻」並非破產者,亦非債務的擔保人,(已經破產的)男人使用她名下的汽車和單位,不算犯法。

如果債主去向「前妻」討債,她可以使軟功,哭哭啼啼,說自己是離婚婦人、單親媽媽,學做生意只為謀生,因為自己年紀不輕,在就業市場上找不到工作。婚姻失敗已經夠慘了,還要應付「前夫」的債主,真是前世作的孽,嗚嗚嗚嗚嗚,一於仿效孟姜女,哭個天崩地裂。

如果「前妻」是烈性女子,她可以使硬功,破口大罵,罵債主,罵男人,罵天罵地,罵神罵鬼,總之潑婦罵街,使出最激烈的肢體語言,把債主掃地出門,同時召警求援,上演一幕七彩大龍鳳,滿足圍觀的八卦街坊。

如果「前妻」本來就是戲子,又或者是選美出身的佳麗,她會聯絡相熟的娛樂記者,來幾篇苦情個人專訪,把自己包裝成「阿信的故事」。

與此同時,「前妻」開的店會離奇地「意外」失火或者失竊,時間上配合得天衣無縫,債主雖然明知其中有詐,但是由於找不到客觀證據,只能徒嘆奈何,氣得直跺腳。

至於「前妻」跟「前夫」同行,這個不難解釋,替孩子選校選科、辦理出國留學、選購電腦,都是常用的藉口。再說,根據離婚協議,他有權探望孩子的,誰說離婚夫婦不可以見面的?這樣做犯法嗎?就算我們同處一室、日日做愛又如何?誰說離婚夫婦不可以重拾舊歡?

走法律罅

在香港,這種走法律罅的事情很常見,稍為見過世面的人,都可以舉一反三。現實版的主角,不乏知名人士。近年內地人也學會了這一套,而且用起上來比香港人更誇張,請參考<延伸閱讀>的相關報導。

從男人的角度看,要借離婚轉移資產避債,必須要有一個忠誠可靠的老婆,否則女人得到男人的資產之後,拿去補貼小白臉,就認真大件事!老婆以外,阿媽也是上佳的選擇(老媽應該不會搞姊弟戀)。阿媽話齋:「我個仔好乖架!」(媽媽說:「我兒子很乖的。」)。從媽媽的角度看,兒子永遠是對的。

從老婆的角度看,她不過是扮演賢內助的角色,協助老公之餘,也保障了自己以及孩子的利益。愛情和親情,容易令女人盲目。不少女人的眼光,從來沒有超越家庭,至於其他人(債主)的死活,她管不了,也不在乎,反正她眼中從來只有丈夫孩子,她永遠覺得自己是對的。

事情的本質,是一對曾經正式結婚的成年男女,試圖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做傷害他人金錢利益的事情。他們看準了法律的缺點 —— 法律介入私人生活,是有嚴重局限的。如果婚姻關係的基礎和定義,是發生於私人空間之內的親密關係,那麼,任何局外人試圖利用法律程序去證明兩個成年男女是否合法夫婦,又或者試圖判斷他們之間的關係正處於那一個階段,都註定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小甜甜跟震倉哥、甘乃威和女助理,都是好例子。法律管不到的地方,要靠道德和宗教。不幸地,在華人社會,後者的作用不大。

愛情本來就有如過眼雲煙,難以捉摸。一對男女在短時間之內離離合合,絕對有可能。繼朱玲玲之後,被公認為最成功的香港小姐李嘉欣就曾經講過:「(男女關係)一日之內都瞬息萬變啦!」愛情和婚姻這回事,任何人試圖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規範,都不過是削足就履。而所謂立法和執法,也不過是敷衍了事。正如香港自 1971 年 10 月 6 日起廢除容許納妾的<大清律例>,確立一夫一妻制,但是今日城中不少富豪都三妻四妾,他們的大婆通常都隻眼開隻眼閉,不會控告老公犯法,頂多是要求離婚分身家,即是關起門講數,兩公婆私下了斷。

根據香港的破產條例,如果破產者企圖以欺詐方法轉移任何資產,或會被檢控。債主如果有合理懷疑,事情又仍然在追溯期內,可以入稟法庭追討財物。任何在聲請破產前五年的資產餽贈或交易都有可能被視作不尋常的資產轉移,法庭有權取消該些餽贈或交易。有熟悉香港婚姻法的律師指出,如有足夠證據顯示婚姻的其中一方為了逃避債項而離婚,並在離婚前把資產轉移給配偶,則法庭有權頒令配偶繳付債項,如涉及刑事罪行,兩夫婦更可能因詐騙入獄。

不過打官司的結果很難預測,而就算債主勝訴,法庭的判決是否能夠落實執行(即是追回已經轉移的資產)也存在著許多變數。有鑑於此,部份個性衝動,又或者向來跟地下社團有聯繫的債主,會選擇用江湖手段解決,以免夜長夢多。江湖刀手勝在手法專業,可以自己話晒事,好過益律師。換言之,借離婚避債的生意人有可能會身首異處,並且禍延子孫。

懸疑片題材

這種走法律罅的故事,可以是一齣懸疑片。

故事從夫婦簽字離婚的那一天講起,生意人得到忠心妻子的幫助,成功避債,債主當然深深不忿,時刻想報復,於是聘請私家偵探跟蹤兩人,搜集罪證。而避債夫妻在短暫分離的日子當中,各自結識了第三者或者第四者,演變成三角或者四角關係。捲入危險關係中的第三者或者第四者,當然不是省油的燈,可以是拜金女人、職業騙子,甚至是「無間道」(臥底)。夫妻關係受到考驗,事情開始失控。故事發展下去,到最後誰勝誰負,誰出賣了誰,男主角是否受到法律制裁,中間的起承轉合,有許多創作空間。

不怕開罪教會的話,男主角可以設定為積極參與教會事務的基督徒生意人,甚至是牧師(請參考那位成功令到甘泉變荒漠的放飛機牧師)。這個角色,許多信耶穌的中年男藝人(例如:江華)都適合。而我的心水選擇,卻是林公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他是基督徒)。至於老婆一角,許多實力派女演員都勝任(例如:鄧萃雯)。而我的心水選擇,卻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她戴著十字架項鏈出席討論高鐵撥款的立法會會議,是疑似基督徒)。兩位局長門當戶對,一個香港華仁,一個女拔萃,都是禍港名校生,而且非常有夫妻相!至於第三者,首選周秀娜,次選鄧麗欣。而老婆的小白臉,可以是黃長發、陳冠希。

不怕得罪阿爺的話,男主角可以是生意人兼人大政協(林公公一樣勝任!),而債主包括中資銀行、國產暴發戶(林雪)以及澳門賭廳廳主(黃毓民)等,追債手段於是順理成章地大陸化,故事情節亦跨越中港兩地。內地不少當紅小生,都適合扮演負責收爛賬的退役解放軍,例如:胡軍、張涵予。食家李純恩如果有檔期,可以客串飾演中資銀行高層,用上海口音的普通話耍官腔、拍桌子。多年前他曾經在港產片<表姐你好嘢>(1991) 中飾演國產軍火商,近年又在香港電台電視部製作的劇集中飾演中國衛生部官員,應該駕輕就熟。幾位男角的外型氣質各異,視覺上會有強烈對比,富戲劇效果。由李純恩、林雪和黃毓民合力追殺林瑞麟,應該有香港觀眾捧場。至於大陸市場,不要也罷。

這個故事,可以拍電影。不嫌行貨的話,可以用觀眾全知角度,又或者私家偵探的角度。想有新意的話,可以用女性觀點(老婆或者第三者)。時序方面,可以順序、倒序,甚至時空交錯。裡面有男女角力、商業罪案、動作場面、政治宗教,元素豐富,應該很好玩。怕只怕華人觀眾一心尋夢,接受能力偏低,寧願要虛假的糖衣都市浪漫,也不喜歡看探索人性陰暗面的黑色電影。

小圖:插畫來自 www.fotosearch.com

延伸閱讀:

香港政府破產管理處:<關於破產的常見問題>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社區法網:常見法律問題:
「破產 、 個人自願安排 、 公司清盤」
http://www.clic.org.hk/ch/topics/bankruptcy_IndividualVoluntaryArrangement_Companies_Winding_up/index.shtml

http://www.gall-lane.com/fraud.htm
這是一間外資律師行的網頁,上面有一本英文小冊子(Fraud and Asset Tracing in HK)可供下載,裡面簡單介紹了可以協助欺詐受害人 (Fraud victims) 追討資產的常用香港法例,例如:如何凍結資產、申請法庭搜查令、禁制債仔出境、要求銀行提供客戶資料等。

Black and White 偵探社
http://hk.88db.com/Business/Private-Investigator/ad-69085/
一則私家偵探社的廣告,聲稱可以替客戶追蹤資產。

香港電器大王離婚大戰 46 億(港元)身家可能平分
(人民網:2002 年 1 月 23 日)
http://www.people.com.cn/BIG5/shenghuo/78/114/20020123/653918.html
蒙民偉是香港的知名企業家,元配楊雪姬對他的事業貢獻良多,後來蒙有婚外情,並且跟二奶誕下孩子,楊雪姬於是向法庭申請離婚,結束 44 年的婚姻,兩人最終庭外和解,傳聞楊獲得 10 億(港元)贍養費,成功地分身家。蒙民偉是信興集團 (Shun Hing Group) 的主席,該公司是日本電器品牌 Panasonic(舊稱:National 樂聲牌)的港澳區總代理。蒙民偉送了一部 Panasonic 數碼相機給龍應台,龍的新作<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裡面有提到他 (430 頁)。

國際案例:
他信在香港宣布與妻離婚
(蘋果日報 2008 年 11 月 16 日)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81116&sec_id=15335&art_id=11852849
節錄:因貪污潛逃又被英國吊銷入境簽證的泰國前總理他信(Thaksin Shinawatra),在本港宣佈跟結婚 32 年的太太寶乍曼 (Pojaman) 離婚。外界揣測他信耍法律手段,以便讓寶乍曼返回泰國討回被凍結的 22 億美元資產。

台灣案例:
被揭發假離婚,花蓮縣長違法委任前妻
(蘋果日報 2009 年 12 月 23 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1223&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553895
深宵時份看香港的電視頻道轉播台灣的中天電視新聞:假離婚被揭發之後,台灣女記者用充滿喜悅的聲音追問花蓮縣長:「你們甚麼時候復婚?會不會擺喜酒呀?」笑得我,台式幽默,太霹靂了。

內地案例:
想规避债务一天里离婚兩次复婚一次
(資料来源:钱江晚报 )
http://www.zw64.com/zhaiwu/jialihun-zhaiwu.html
現代版的<三槍拍案驚奇>。

內地案例:
中移動二哥張春江落馬內幕 (蘋果日報 2010 年 1 月 7 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107&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601012
節錄:王暉(張春江的其中一名情婦)被拘後,張春江自知不保,即與妻離婚,並將所有財產轉到妻子名下。

林忌<每日一膠.荒謬的香港>:
強烈要求林瑞麟出任運輸局局長!(2009 年 12 月 19 日)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19.html
林瑞麟和鄭汝樺的笑容非常有夫妻相!

離教者之家:「香港名人宗教榜」
http://exchristian.hk/wiki/doku.php/%E5%90%8D%E4%BA%BA%E5%AE%97%E6%95%99%E6%A6%9C?rev=1263568493
這個榜詳列香港官場、商界和娛樂圈中人的宗教信仰,以及所屬的宗教團體。

YouTube 精選:

台灣中天電視新聞片段:
「人肉錄音機!首位港官林瑞麟將訪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zRCDC2gQ8o

黃毓民勁剷廢柴林瑞麟@立法會例會
(2008 年 12 月 3 日)
「全港最貴嘅柴」+星爺接力版本http://www.youtube.com/watch?v=qll5UjlWs_g&feature=related

威尼斯影展專訪:黃秋生、林雪(普通話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JSBnPr34hE&feature=related
片段中林雪的神態、語氣、衣著和打扮都似足「自由行」(訪港大陸遊客)。近期的港產片<撲克王>中,他飾演出入澳門賭場的大陸佬,戴著半斤裝金鏈,滿口鄉音,財大氣粗,成為爛片的「亮點」。

李純恩開餐:上海年夜飯(廣東話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zmIeIFvzFs

<表姐你好嘢>(1991):國共對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PQEYIYGXIs
片段中飾演國民黨老兵的林蛟(1923-2009)是粵劇武生出身,日本侵華期間曾經和關德興(元祖級黃飛鴻)(1905-1996)一起參軍(國民黨部隊)救國。林蛟跟羅家英一樣,把粵劇功架融入港產片,是同一種演法。鄭裕玲(大陸公安)身邊的小子(特異功能人士)就是導演張堅庭。片中梁家輝飾演九七前的皇家香港警察,是國共之間的夾心人,比喻香港的處境。

2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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