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日星期日
離岸中心 (六)
隨著中港兩地的金融監管機構於七月底簽署修訂版的<人民幣清算協議>,香港的人民幣銀行同業拆借市場漸趨活躍,再加上新例容許企業和個人透過銀行的人民幣戶口進行跨行的轉賬和調撥(個人戶口依然有每人每日兩萬元人民幣的兌換上限),各大銀行以及金融機構紛紛推出各種人民幣理財產品,其中一個兵家必爭之地,是人民幣壽險保單(其實是變相的人民幣定期存款)。
理論上,凡是可供巨額資金停泊的投資產品,包括股票、房地產、私人信託、珠寶首飾以及古董文物,都可以成為不法之徒清洗黑錢的工具。人壽保單亦不例外,根據內地出版的<反洗錢知識手冊>,具體操作如下(按:括號內的字為筆者所加):
「洗錢者有的以投保書的方式通過壽險保單以隱瞞資金來源,有的購買高額保險,然後經過保險公司修改保險條款,再用折扣的方式低價贖回(按:由保險公司贖回保單 ? 還是由投保人取消保單 ?),中間差價便是利用保險公司洗淨的錢 (按:還是由保險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有的洗錢者選中一家保險經紀公司,先將贓款交給保險經紀人,向保險經紀購買大量的養老保險然後解除保險,並領回保險公司退款,保險公司退款的支票或匯票到指定的賬號後,黑錢就被洗淨。
可以看出洗錢者在利用保險公司洗錢時,時常出現以下三種情況:一是選擇一家人壽保險公司,二是選擇一家保險中介公司或保險經紀人,三是解除保險合同,退回部份投保金,或由中介公司或保險經紀人,解除保險合同,退回部份投保金額。值得一提的是國際保險業務和再保險業務的出現,職業保險經紀公司和經紀人的出現使得保險業不但成為洗黑錢的重點行業,而且加大了反洗錢工作的難度。」<反洗錢知識手冊>,31-32 頁。
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是香港的保險行業品流複雜,向來投訴多多。近年不少保險公司都喜歡聘請新移民為保險經紀,他們利用本身的人脈關係,向內地的親友和客戶(非法地)出售各種(以港幣或者美元報價的)保單以及投資產品,而保險公司則隻眼開隻眼閉,總之交到數就算。而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之間,未必存在著正式的僱佣關係,可以是假自僱(藉此逃避強積金供款),又或者是新移民用錢向保險公司購買得體的銜頭(「區域保險總監」據說只需要一千至一萬港元),好向同鄉親友炫燿,以及有助於推銷各種投資理財產品。
新移民保險經紀跟國產暴發戶同聲同氣,明白富貴(保)險中求的道理。人民幣壽險保單面世之後,他們應該會有一番作為。由於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之間,未必存在著正式的僱佣關係,萬一保單或者投資產品出現問題,客戶的權益未必得到充份的保障。到時候,恐怕會重演新移民導遊阿珍辱罵內地團友事件 —— (假自僱)的大陸人欺負大陸人,然後一把眼淚地聲稱自己也是被人欺負。事件發生於香港,經過內地傳媒的廣泛報導之後,嚴重損害香港作為 XX 中心的聲譽。
前車可鑑,2008 年年底發生的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事件,有不敢亮相的國產暴發戶中招,派人(頭)來港追討賠償(不知有沒有追殺相關的銀行職員)。鏡頭前,他們是這樣說的(普通話):「香港不是國際金融中心嗎 ? 怎麼會容許騙人的投資產品公開發售呢 ? 特區政府怎麼搞的 ? 金融管理局的任志剛在那裡 ? 」人民幣壽險保單推出之後,是否會有同類事件發生(內地客戶被複雜的結構性投資產品所騙),又或者成為國產暴發戶清洗黑錢的工具,且拭目以待。套用一句香港網民常用的話:「買定啤酒花生(薯片)等睇戲。」(粵語:睇=看)
特區政府的說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繼續發展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絕對符合國家的金融安全及戰略考慮。由於要帶動整個市場的運作,離岸和在岸市場自然會優勢互補;在這個進程中,上海和香港就有如飛機的兩個引擎,一起發動,合力推動人民幣的國際化,有助人民幣走出去。」(節錄以及改寫自香港政府新聞處 2010 年 7 月 21 日發稿)
沒有說出來的,是各種人民幣理財工具的推出,將有助於鞏固香港作為國產暴發戶(中資銀行叫「高端客戶」)洗黑錢中心的地位。這個遊戲,美其名,叫「財富管理」 (Wealth Management) 或者「資產配置」 (Asset Allocation)。內地的說法,應該是「走資派」。
小圖:中國人壽廣告
(照片來源:http://pic1.nipic.com/2008-12-23/2008122382226502_2.jpg)
參考資料:
<反洗錢知識手冊>
作者:孫長華/徐軍/宋作勇
出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7 年 1 月)
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香港繼續拓展離岸人民幣中心
(香港政府新聞處發稿 2010 年 7 月 21 日)
http://www.news.gov.hk/tc/category/businessandfinance/100721/html/100721tc03001.htm
保險業假自僱求助倍增
(香港文匯報 2010 年 1 月 7 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0/01/07/HK1001070028.htm
保險公司涉收錢派銜頭
(香港文匯報 2010 年 5 月 10 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0/05/10/HK1005100034.htm
Yahoo 香港:莊泳保險經紀認虛報住址
(原載:星島日報 2013-02-13)
http://hk.news.yahoo.com/%E8%8E%8A%E6%B3%B3%E4%BF%9D%E9%9A%AA%E7%B6%93%E7%B4%80%E8%AA%8D%E8%99%9B%E5%A0%B1%E4%BD%8F%E5%9D%80-220400711.html
節錄:為中國奧運游泳金牌取得「零的突破」、前國家隊代表莊泳,前年透過相熟經紀購買逾值六百萬元保險,惟因在港無住址證明,經紀為求十萬元佣金「盡快到手」,節省行政程序,私下利用印有自己住址的水費單及銀行月結單,貼上莊泳名字再影印,偽造相關住址證明。保險公司揭發事件報警,經紀獲悉被通緝,遂向警方自首。莊泳雖持香港身分證,但無香港住址,以為被告主動提供自己住址,是用以作為郵寄地址,故未有追問,並在保險申請表上簽署。2011 年 6 月 25 日至 7 月 5 日,被告利用印有炮台山豪廷峰住址的水費單及匯豐銀行月結單,貼上莊的名字影印,並將「住址證明」連同申請表交美聯金融職員再轉交蘇黎世國際人壽。蘇黎世一方發現相關文件有異,向香港保險顧問聯會投訴,案件同年 8 月轉介警方,發現被告於匯豐的聯名戶口,註冊地址實為北角半山雲景台,證明她在月結單上的地址同樣造假。她從家人口中得悉被通緝,去年 2 月到北角警署自首,警誡下承認造假,又透露促成保單後可獲逾十萬元佣金。四十一歲的莊泳生於上海,是九十年代中國泳壇「五朵金花」之一。 1993 年,莊泳退役後,前往香港發展及結婚,曾任節目主持、拍過三部電影,但移民新加坡後不久離婚。 1998 年,莊泳返回上海,與朋友合辦上海鬱金香廣告有限公司,現為上海巿 LED 大屏幕媒體運營商,今年更擬在上證所上巿,現任丈夫為游泳名將沈堅強。
註:<離岸中心>系列第一至五篇,收錄於這個博客 2009 年 1 月的檔案夾內。
Revised 20/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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